渔业船舶检验
一、船舶检验
1、 条件:对渔业船舶实施强制检验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目的在于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2、 程序:
① 船舶所有人填写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向船检部门提出检验申请,验船部门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检验。
② 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受理检验的验船部门按预定时间派出验船组执行具体检验任务,并指派其中一名验船师任组长。
3、 时限:
① 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② 营运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③ 临时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4、 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5、 收费标准和依据:
①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559号;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文件,国渔检(质)[2000]54号。
6、 提交材料目录:
(1) 验船部门受理新造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业务时,应审查下列文件
① 检验申报书;
② 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
③ 渔港监督部门船名号审批文件;
④ 渔业船舶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⑤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或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审图意见书;
⑥ 渔业船舶修造船厂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⑦ 船舶建造合同复印件。
(2) 验船部门受理营运检验时应审查下列文件
① 检验申报书;
② 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
③ 若此船要进厂修理,还应提交渔业船舶修造船厂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船舶修造合同复印件。
二、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核准
1、 条件:制度、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度、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2、 程序
① 申请者应按照主管机关规定,提交产品制造依据的主要图纸和技术文件,一般应为一式3份。
② 验船部门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对申请者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③ 图纸和技术文件经审核批准后,验船部门签发审图意见书,并在主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上加盖“审图批准图章”。审批完的资料,其中一份退还申请者,其余留验船部门备用。
3、 时限: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
5、 收费标准依据:
①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559号文件;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文件国渔检(质)[2000]54号
6、 提交材料目录
(1) 船体部分
① 全船说明书(包括机、电、舾装);
② 总布置图;
③ 稳性计算书;
④ 主要横剖面图;
⑤ 基本结构及首尾结构图;
⑥ 型线图;
⑦ 舵计算书及舵结构图。
(2) 机电部分
① 机舱布置图;
② 轴系强度计算书;
③ 艉轴、艉管总图;
④ 螺旋浆强度计算书和螺旋桨图;
⑤ 全船电气说明书;
主配电板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