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崔良弼
副站长:张劲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确定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站职能为: 一、 参与制订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海洋与渔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 提供海洋与渔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 对确定推广的海洋与渔业实用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 指导下级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