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

处 长: 张忠海

党总支书记: 寇新华

副处长:王起勇

处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和省渔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二、主持市处全面工作,组织和领导各渔港监督的业务工作,贯彻落实渔业港航法规。
三、制定渔监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四、负责全市渔业海上安全工作。
五、负责市处财务管理及全市渔监各项经费的审批,执行财经纪律。
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正确指导和处理渔港监督业务工作。
七、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重大问题做到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八、负责市处内部的人事、劳资。
九、在工作问题上做到勤政,树立服务渔民服务生产,服务基层的思想,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完成渔监各项工作任务。
十、审批、签发渔船和船员证件。
十一、完成市局和省渔监局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渔监处党总支书记岗位责任制

一、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负责主持总支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
三、了解掌握各支部(小组)工作情况,及时指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抓好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
五、检查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六、抓好总支委员会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风。
七、抓好中国渔监103船的管理,强化海上执法力度。
八、负责市处的考勤,卫生及后勤工作。


副处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渔监业务工作。
二、协助处长抓好海上渔业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地区的安全工作状况,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三、掌握全市渔监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分管工作的规划,重大决策,当好处长参谋。
四、协助处长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签发审批船员和渔船证件。
六、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渔监业务工作。
七、完成处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的渔港管理,审批全市渔港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二、负责渔业航标设置,发布航行通告。
三、负责进出渔港船舶的签证,现场监督的检查指导。
四、负责渔港水域的海损事故处理和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 处理。
五、负责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核准、船名(号)核定。
六、负责办理渔业船舶抵押登记、租凭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七、负责渔业船舶渔港费收的收缴、航行签证簿年审工作 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渔监人员执法资格的认定。
二、负责渔监系统的法制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审核 渔监系统执法文书的制做及执法文书的归档工作。
三、负责渔监队伍执法能力的培训o
四、负责行政审批大厅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核o
五、负责渔监法规的调查研究工作。
六、监督检查全市渔监系统依法行政情况。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务科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地区师资培训、确定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及培训规模和方式。
二、负责培训基地建设、检查、指导。
三、负责四等职务船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四、负责五等职务船员的培训、考试、审证、资格审查工作。
五、负责200总吨以下渔业船舶无线电报(话)务员培训、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六、负责渔业船舶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的培训、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证件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四等职务船员的档案移交,证书的送取工作。
二、负责办理五等职务船员证书、渔业船舶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证书。
三、负责办理渔船登记证书、产权证书及航行签证簿。
四、负责各种证书、证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互保)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渔业海上安全工作。
二、负责全市渔港安全检查、现场监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安全组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渔业海上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
五、负责全市安全和互保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六负责组织渔船船东互保工作及互保保费的缴纳和对帐工作。
七、负责渔船险案,医疗险案和雇主责任险案的调查处理,出险船东及出险人理赔款的收、发工作。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办证程序

1、培训单位在培训开始一周前向海务科提出培训计划。
2、海务科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并按规定组织培训。
3、培训期满后,海务科组织考试、评卷。
4、经审查合格的职务船员,由海务科科长在《申请 表》上签字,同时填写《渔业船舶办理证书审批 表》,并在《渔业船舶办理证书审批表》办证科负 责人一栏签字。
5、海务科经办人员将签字后的船员档案及《审批表》 交财务科按《审批表》内容收费,财务科收费后 财务科长在财务科负责人一栏签字并转交证件 科。
6、(l)对于四等职务船员,证件科长在办证科负责 人一栏签字后送主管业务副处长签字,按规定整 理档案送省局办证处办证,并留办证人员名册存 档,同时交主管业务副处长一份,省局办理完毕 的证书由证件科负责取回发放给办证单位。
(2)对于其他船员证书,证件科经审核合格后,给予办理证书,最后送主管业务副处长处签字、 盖章。
7、证件科将办理完毕的证书发放给办证单位并由领取证书人在领证台帐上签字o
8、证件科将办理完证书的船员档案整理归档。


渔业船舶证书办证程序

1、监督管理科审核办证渔船的办证条件,手续是否齐全效,审核办证渔船的规费缴纳《航行签证簿》 年审是否按规定符合要求。
2、对于符合办证要求的渔船,由监督管理科填写《渔业船舶办理证件审批表》,并由科长在办证科负责 人一栏签字。
3、监督管理科将办证渔船的手续及《审批表》交财务科按《审批表》内容收费,财务科收费后财务 科长在财务科负责人一栏签字后交证件科。
4、证件科经核对监督管理科填写的《审批表》内容与财务科收费相符后,证件科长在《审批表》办 证科负责人一栏签字,按规定办理证书,之后送 主管业务副处长处签字盖章。
5、证件科办理完证书后,发放给办证人并由领取证书人在领证台帐上签字。
6、证件科将办理完的船舶证书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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