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渔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渔政检查员的培训工作。
二、 负责渔政办案和执法违纪的监督、监察工作。
三、 承接和审理渔政复议案件,调解渔业纠纷。
四、 负责渔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组织和渔业行政处罚的统计工作。
五、 负责辖区内渔政检查人员资格审查和检查证的管理工作。
六、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