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二、 依法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并对渔业资源状况和与资源有关的事项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三、 负责渔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含海蜇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上缴。
四、 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查处渔业水域污染案件。
五、 依法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六、 负责渔政分管的渔船管理事宜。
七、 负责渔业电信管理及违规查处。
八、 对内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调解处理渔业生产纠纷。对外代表国家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
九、 协助有关部门执行海上缉私任务。
十、 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渔政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